周师傅在街边摆水果摊,几名执法人员收走了他的电子秤和三轮车,只留下一张手写便条。城管扣押物品合法吗?答案要看是否履行了批准、两人执法、出示证件、制作现场笔录、当场交付扣押决定书和清单这些法定程序,还要看是否超过30日的扣押期限。程序不合规,扣押就可能站不住。
一、城管扣押物品合法吗?
扣押财物属于行政强制措施,法定程序缺一通常构成程序违法。扣押期限不得超过30日,情况复杂经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延长期限不得超过30日;对物品需要检测、检验、检疫或者技术鉴定的,该期间不计入扣押期限,但应当书面告知且费用由行政机关承担。当事人没有违法行为、扣押财物与违法行为无关、已经作出处理决定不再需要扣押、扣押期限届满等情形,行政机关应当及时解除扣押并立即退还财物。因违法扣押或者保管不善造成财物损坏、灭失的,通常可以主张赔偿。
二、法律规定是怎么说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十八条规定,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应当遵守下列规定:实施前须向行政机关负责人报告并经批准;由两名以上行政执法人员实施;出示执法身份证件;通知当事人到场;当场告知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理由、依据以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救济途径;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制作现场笔录并由当事人和执法人员签名或者盖章,当事人拒绝的在笔录中注明;当事人不到场的邀请见证人到场并签名盖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二十四条规定,行政机关决定实施查封、扣押的,应当履行该法第十八条规定的程序,制作并当场交付查封、扣押决定书和清单;决定书应当载明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扣押的理由、依据和期限,财物的名称、数量,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行政机关的名称、印章和日期;清单一式二份,由当事人和行政机关分别保存。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二十六条、第二十八条分别规定了妥善保管义务、保管费用由行政机关承担,以及解除扣押后应当立即退还财物;变卖价格明显低于市场价格给当事人造成损失的,应当给予补偿。该法第八条还明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因行政机关违法实施行政强制受到损害的,有权依法要求赔偿。
三、你该怎么做(分步骤)
- 第一步:现场记录。记下执法人员姓名与执法证编号、所属单位、时间与地点,全程拍照录像,主动要求出具扣押决定书和清单。
- 第二步:核对清单。逐项核对财物名称、数量、新旧程度与随车配件,清单与实际不符的当场注明并拍照,自己保留一份清单。
- 第三步:数满30日。从扣押决定书载明的起始日计算,需要延长的要求其出具书面延长决定;检测鉴定期间应当书面告知。
- 第四步:书面申请返还。期满或已无扣押必要的,提交解除扣押并返还财物申请书,挂号信或现场递交留存凭证。
- 第五步:60日内申请行政复议或6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诉讼请求通常写请求确认扣押行为违法、判令返还财物,财物已损毁或灭失的判令赔偿相应损失。
- 第六步:赔偿举证。准备购买发票、同型号市场价截图、折旧说明、维修票据;停业期间的营业损失一般按直接损失主张,需提供同期流水等佐证。
四、常见误区
- 误区一:以为在笔录上签字就代表认罚。签字主要是对现场情况的确认,有异议应当在笔录中注明再签。
- 误区二:以为取回东西要自己付保管费。因查封、扣押发生的保管费用由行政机关承担。
- 误区三:以为超过30日会自动返还。期限届满后仍需主动书面申请并留痕,否则难以证明不作为。
- 误区四:以为只有罚款才能告。扣押、查封等行政强制措施同样具有可诉性。
- 误区五:以为物品被卖掉就只能认亏。变卖价格明显低于市场价格的,通常可以主张补偿或赔偿。
五、什么情况下要找律师
如果被扣押的是经营必需设备、价值较高的货物或车辆,或者存在超期扣押、清单与实际不符、财物在保管期间损毁、执法人员未出示证件等情形,建议委托律师。律师可以先通过行政复议快速施压要求返还,同时固定违法事实;再视情况提起确认违法与赔偿之诉,并在庭审中围绕程序违法和损失数额两线质证。需要注意的是,各地对街面经营管理的具体规定不同,扣押依据与幅度以当地规定为准。
免责声明:本文仅供法律知识参考,不构成对具体案件的法律意见,个案差异较大,涉及具体权利义务请及时咨询执业律师。
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