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个月前我在深圳市福田区叫了一辆网约车去机场,路上被后车追尾,我在后排被甩了一下,第二天脖子疼得转不了头,医院诊断颈部软组织损伤,医生让戴颈托休息两周。
我花了四千多医药费,还因为没法出差损失了提成。找司机,司机说他也是受害者让我找后车;找平台,客服说平台只提供信息撮合不承担责任;找后车的保险公司,对方说乘客不在他们的赔付范围。我想问:我到底该找谁赔,要怎么开口?
四千多元医疗费和有凭证的两周误工损失可以主张,后车保险公司所称“乘客不在赔付范围”并不准确:你不是后车车内人员,而是后车事故造成的第三者受害人。处理这件事应按证据、侵权理赔、承运责任、诉讼的次序推进,顺序颠倒容易让颈部损伤与事故之间的联系变弱。
保存网约车行程记录、支付凭证、事故认定书或报警记录、医院首诊病历、影像报告、颈托处方和连续休假医嘱。首诊病历应如实记载“乘坐网约车遭追尾后颈部疼痛”,两周内的复诊记录也要连续。你主张未能出差导致提成减少,需由单位出具事故前后的工资及提成表、原定出差任务、取消记录和实际少发金额;仅有预计能拿到的提成,未形成实际收入减少的,支持力度会较弱。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机动车事故损失先由交强险在责任限额内赔偿,不足部分再按过错承担。后车全责时,你作为前车乘客属于后车交强险和商业第三者责任险所保障的第三者。向保险公司递交书面索赔清单,要求其对拒赔理由出具盖章或可核验的电子答复。医疗费四千多元通常在有责交强险医疗费用责任限额内审查,误工费属于因伤实际减少的收入,需按证据核定,不能与医疗费混算。
下单并乘车后形成客运合同关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百二十三条规定,承运人对运输过程中旅客的伤亡承担赔偿责任,旅客自身健康原因以及旅客故意、重大过失造成的除外。《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网约车平台公司承担承运人责任,保障乘客合法权益。平台不能仅用“信息撮合”四个字作答,应明确本次订单的承运主体、车辆营运信息和承运人责任保险。可以要求平台先处理,再由其向后车责任方追偿;两条路径针对同一损失只能填补一次,不能重复收取。
书面索赔后仍互相推诿,可结合证据起诉后车驾驶人、依法担责的车主及保险公司,也可依据运输合同向承运主体主张。是否同时列平台与侵权方,要根据订单协议和主体信息设计,避免请求关系混乱。《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列明医疗费、交通费及误工减少的收入等项目;颈部软组织损伤、医嘱休息两周的情形下,精神损害抚慰金一般缺少明显基础,不宜为了抬高金额随意加入。先把已经发生的四千多元和确实少发的提成算清,往往比笼统要求平台“全赔”更容易进入实质处理。
这起深圳事故有两个可选案由,选错受理法院可能被移送,时间会被拉长。
以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起诉后车驾驶人、车主和保险公司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条,可向事故发生地、车辆最先到达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事故发生在福田区且证据、交警卷宗也在当地时,通常在事故地起诉更便于调取。具体由基层法院还是专门法院受理,应以深圳法院立案指引为准。
按客运合同向网约车承运主体主张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可由运输始发地、目的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你的行程目的地是机场,始发点和承运公司住所也可能对应不同辖区,提交前应先确认订单页所列公司全称及送达地址。
平台拒绝披露承运主体、车辆或保险信息,可向深圳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反映其经营服务问题;该部门通常不直接裁决四千多元赔偿。医疗费、误工费仍由协商、调解或法院确定。若把赔偿申请只交给行政部门,可能得到转办答复却未解决付款主体,因此两条民事索赔线仍要同步留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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