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女士被丈夫殴打后躲进医院,她怕再被打,又不想马上离婚,想知道有没有一种办法能让对方先不能靠近自己。答案是有人身安全保护令——它不需要以离婚为前提,法院受理后一般在 72 小时内作出裁定,情况紧急的 24 小时内就能拿到。
一、遭遇家暴怎么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当事人因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应当在 72 小时内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或者驳回申请;情况紧急的,应当在 24 小时内作出。保护令可以禁止施暴、禁止骚扰跟踪接触、责令迁出住所等,有效期不超过 6 个月,失效前可以申请延长。
二、法律规定是怎么说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当事人因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当事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因受到强制、威吓等原因无法申请的,其近亲属、公安机关、妇女联合会、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救助管理机构可以代为申请。
第二十九条规定,人身安全保护令可以包括下列措施:禁止被申请人实施家庭暴力;禁止被申请人骚扰、跟踪、接触申请人及其相关近亲属;责令被申请人迁出申请人住所;保护申请人人身安全的其他措施。
家庭暴力不止是动手
除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外,经常性谩骂、恐吓等精神侵害行为也属于家庭暴力。司法实践中,冻饿、经常性侮辱、诽谤、威胁、跟踪、骚扰等情形也可能被认定为家庭暴力。
三、你该怎么做(分步骤)
- 第一步:先保证安全并报警。拨打 110,要求民警制作笔录、出具告诫书,保留报警回执。必要时前往医院就诊,说明受伤原因并要求病历如实记录。
- 第二步:固定证据。伤情照片与视频(带时间水印)、门诊病历与诊断证明、伤情鉴定意见、被损坏的衣物和物品、含有威胁内容的短信微信记录、录音录像、邻居或亲友证言、妇联或居委会的接待记录。
- 第三步:确定管辖法院。可以向申请人或者被申请人居住地、家庭暴力发生地的基层人民法院提出申请。
- 第四步:提交申请。一般应当以书面方式提出;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写明申请人与被申请人身份信息、请求事项、遭受家暴或面临现实危险的事实与理由。
- 第五步:等待裁定。法院通常在 72 小时内作出裁定,情况紧急的 24 小时内作出。申请一般不需要缴纳诉讼费用,也通常不需要提供担保,具体要求以受理法院为准。
- 第六步:推动执行。保护令由人民法院执行,公安机关以及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等应当协助执行。被申请人违反保护令,尚不构成犯罪的,人民法院可以给予训诫,并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处以 1000 元以下罚款、15 日以下拘留。
四、常见误区
- 误区一:以为要先起诉离婚才能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是独立的程序,不以离婚为前提。
- 误区二:以为必须有伤情鉴定。报警记录、病历、照片、录音、聊天记录、证人证言等都可以作为证据。
- 误区三:以为保护令只能管一次。有效期不超过 6 个月,失效前可以申请延长,也可以视情况变更。
- 误区四:以为拿了保护令就万事大吉。建议同步做好安全预案,遇到违反情形及时报警并保留证据,必要时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执行。
五、什么情况下要找律师
施暴人反复违反告诫或保护令、涉及同居关系或未成年人、需要在申请中一并处理子女临时抚养与住所问题、证据薄弱需要指导取证、或者家暴与离婚、财产分割交织的,建议委托律师。律师可以协助整理证据链条、起草申请书、申请法院快速作出裁定,并在后续离婚与抚养权诉讼中把家暴情节作为重要事实予以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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